
在他人门口被未拴绳犬只吠叫追赶配资公司有哪些,躲避后退时摔倒造成骨折,犬主以“狗未直接接触人体”为由拒绝赔偿,受害者诉求能否得到支持?近日,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。
被狗追赶摔倒受伤
“没碰到”
犬主也要赔偿
>>案件回顾
避狗过程中不慎摔倒
伤情包括头部外伤、骨折等
2024年3月31日,王某带孙子前往屠某经营的卫生室看病,因卫生室未开门,王某遂前往屠某家中寻找。行至屠某家门口时,王某询问“家有人吗”,随后一黄一灰两只狗先后从院内吠叫冲出,径直扑向王某。王某惊慌之下一边后退躲避,一边用手提包驱赶犬只,过程中不慎摔倒在地。经诊断,王某伤情包括头部外伤、T12压缩骨折、创伤性耳聋等,在医院接受治疗并支付了相应医疗费用。
事后,王某认为自身受伤系屠某饲养的犬只扑咬所致,屠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;屠某则认为,犬只与王某无直接身体接触,是王某“打狗”的驱赶行为导致其自行摔倒,同时称其中灰狗并非自己饲养,仅是频繁出入家中,拒绝承担赔偿义务。双方协商无果,王某向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屠某赔偿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全部损失。
>>争议焦点
“无接触”的犬只的追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
法院经审理认为,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三点:一是王某自身是否存在过错,二是屠某对灰狗是否负有管理责任,三是“无接触”的犬只的追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。
从过错认定来看,事故发生时王某在屠某家门口正常询问,无故意挑逗、挑衅犬只等行为,其因犬只突然冲出扑来产生恐惧,进而采取后退躲避、用包驱赶的应对方式配资公司有哪些,属于合理自我保护反应,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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